苏州信托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

来源:内审稽核部 时间:2024-03-18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将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公司”)与苏州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大数据研究院”)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根据我公司经营管理需要,2023年度已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苏州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信息化采购审计评估工作,合同已通过验收。经双方协商一致,2024年续签一年合同。我公司与苏州大数据研究院于2024年03月14日签署了《采购合同书》。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苏州大数据研究院母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苏州大数据研究院为我公司关联方,目前我公司与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余额已经占公司注册资金的20%以上,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述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苏州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6日,法人代表芮建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2号国际大厦15楼1509-151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推广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政策法规课题研究;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量子计算技术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线下数据处理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定价,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27.5万元,由于我公司与苏州大数据研究院母公司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累计关联交易余额已达到我公司注册资本20%以上,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该交易属于我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五)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风险及关联交易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该交易经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风险及关联交易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该交易经我公司独立董事庄毓敏、王则斌、陈琦伟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批通过。
(七)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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